1、没权的,村委会是没有权收回农民的土地的。
2、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是法定的,村委会无权收农民的土地。作为发包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(村委会)和承包方的农民,分别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:对土地承包权的保护,土地承包法也有明确规定。村民闲置土地,如果该土地为耕地且连续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,村委会有权收回。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;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,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,恢复土地原状,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,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;可以并处罚款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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