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不一定的,婚后买房是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的。
2、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标准如下:1、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,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,不能由一方决定;2、男女平等的原则,不能歧视妇女,认为妇女挣的少,应少分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应尊重妇女的权利,保护妇女权利;3、协商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;4、给予补偿的原则;5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。
3、分情况而定,如果女方婚前用彩礼支付房子首付,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的,则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财产,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,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;如果女方婚后用彩礼支付首付,则不论登记一方还是双方名字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彩礼钱一般认定为男方给女方的赠与,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,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归谁要分多种情况的。如果男方将彩礼钱交给女方家之后,女方父母将该彩礼钱交给女方,女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房子并登记在其名下的话,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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