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。不符合立案条件,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。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符合立案条件,通知原告7日内交诉讼费,交费后予以立案的。
2、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,被告15日内进行答辩,法院收到答辩状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。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,可根据当事人申请,做出财产保全裁定,并立即开始执行。排期开庭: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、地点、承办人,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诉。
3、开庭审讯,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。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。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。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。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。开完庭后作出判决后,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,则必须在15天内提起上诉,也就是二审。否则,一审判决生效,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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